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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28 15:32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4-12-06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2024年东至县融媒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播音员主持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县委编委研究同意,东至县融媒体中心使用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播音员主持人2名。具体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024年11月21日起同时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ongzhi.gov.cn)、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czsrsj.chizhou.gov.cn/home.html)、池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s://czsrsj.chizhou.gov.cn/rskszx/)统一发布。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年龄等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历届毕业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专业”参照《安徽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专业目录》等。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括号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专业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报考人员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报考人员不能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
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12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东至县融媒体中心(东至县文化中心大楼四楼西侧411室,联系电话:0566-7011246,联系人:程娜)。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报名人员请自行下载报名资格审查表,并填写完整。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近期本人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其中:①2024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名。此类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到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东至县西湖路滨河园6号楼,联系电话:0566-5292636),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②已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但暂未发放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的,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或申办机构出具的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的相关证明(须加盖公章),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的原件到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③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5.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东至县融媒体中心进行资格审查,东至县人社局、县委编办现场监督。负责资格审查人员按岗位条件规定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由东至县融媒体中心通知领取准考证。
6.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采取专业测试与综合知识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专业测试
采取试镜和专业知识问答方式,满分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专业素质,设定专业测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综合知识测试。
专业测试成绩将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2.综合知识测试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达线人员中,按照1:3比例确定招聘岗位参加综合知识测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综合知识测试。
综合知识测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新闻写作等知识,满分120分。
3.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按专业测试成绩×0.6+综合知识测试成绩÷1.2×0.4计算,合成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合成成绩确定后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五、体检考察
按照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各单位组织考察时要采取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东至县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及普通话证书原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在未能提供学历及普通话证书原件前不要办理聘用手续或不要办理入职手续)。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八、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东至县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公开招聘有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东至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本次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东至县人社局0566-5292636
东至县融媒体中心0566-7011246
监督电话:东至县纪委监委0566-7026613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24年东至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播音员主持人岗位表.xlsx
附件2:东至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播音员主持人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东至县融媒体中心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东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21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dongzhi.gov.cn/News/show/726261.html